物業(yè)提醒:在家門口、樓道堆放雜物和垃圾都是違法行為!
最近,某小區(qū)一業(yè)主很生氣,對門的鄰居不要太過分,自己家的垃圾不放到自己家門口,反而要靠著她家放,雜物也統(tǒng)統(tǒng)往她這邊堆。 每天回家都要聞那一股子腐蝕蔬菜味和鞋臭味,實在是難以忍受。 業(yè)主常見不文明行為 行為一: 垃圾扔門口卻又不及時丟掉 生活中總會有這么一些懶人,他們懶得出門扔垃圾,把垃圾堆在門口,又不及時扔掉。 那些廚余垃圾、易腐蝕垃圾會招惹來蚊蟲、蒼蠅,散落出來的湯水,讓本來潔凈的樓道變得一塌糊涂。 行為二: 把垃圾放在別人家門口 有一些人為了貪便利,堂而皇之地把垃圾放在別人家門口,特別是同層樓道兩家門口挨得近的,最容易出現(xiàn)這種行為。 鄰居有時候為了和睦相處,會好言相勸,寫上溫馨提示小紙條貼鄰居家門口,但是耐不住有些人不文明,仍舊我行我素,嚴重影響了鄰里和諧。 行為三: 垃圾不封好就放門口 廁所垃圾、廚房垃圾異味最重,不封好就放門口簡直就是“生化武器”。 建議將垃圾封好后放門口,但要及時扔掉,不要長期堆放! 行為四: 垃圾阻礙樓梯通行 很多人喜歡把快遞盒、紙箱放在門口,特別是比較大的紙箱,占用了公共區(qū)域,阻礙了通行。 如果覺得放家里占用屋內(nèi)空間,最好的做法是:及時下樓扔掉! 如果某些業(yè)主在樓道堆放雜物,不聽物業(yè)勸阻,我行我素,是一種違法占用公共空間的侵權行為,侵犯了其他業(yè)主的道路通行權和相鄰關系。 業(yè)主在家門口堆放垃圾雜物 違反了哪些法? 第二十八條 “任何單位、個人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閉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車通道。” 樓道作為火災時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,必須時刻保持安全和暢通。 單位違法“責令改正,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”,個人違反規(guī)定則處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罰款。經(jīng)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,強制執(zhí)行,所需費用由違法行為人承擔。 第二十條:禁止占用電纜井、管道井,或者在電纜井、管道井等豎向管井堆放雜物。 第二十八條:高層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應當保持暢通,禁止堆放物品、鎖閉出口、設置障礙物。禁止圈占、遮擋消火栓,禁止在消火栓箱內(nèi)堆放雜物,禁止在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。 第三十七條: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筑公共門廳、疏散走道、樓梯間、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。違反此規(guī)定的,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,對非經(jīng)營性單位和個人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。





有時保潔員會幫業(yè)主清除垃圾,但是不能因為有人打掃,自己就不管扔在門口的垃圾了吧!

第六十條第三款 占用、堵塞、封閉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的,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。
請保持樓道整潔,
及時扔垃圾,
不要堆雜物,
向文明業(yè)主致敬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