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業(yè)主拆除飄窗,罰款5.6萬元
2025-10-27 10:10:04
admin
經查明,你于2024年3月27日取得坐落于臨安區(qū)錦北街道溪珺庭A3幢5**室權證號為浙(2024)杭州市不動產權第017****號的不動產權證書。該房屋建筑面積為96.02平方米,于2023年11月8日取得裝修備案通知書,于2023年11月11日取得裝修備案證。中天溪珺庭A3幢5**室有兩處飄窗,一處位于該房屋北面衛(wèi)生間,一處位于該房屋南面主臥。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,你將中天溪珺庭A3幢5**室北面衛(wèi)生間飄窗敲除。經測量,同戶型毛坯房屋(A3幢303室),北面衛(wèi)生間飄窗毛坯原尺寸為北側長度1.5米,南側長度1.2米,寬0.6米,高0.55米,北面衛(wèi)生間飄窗旁邊有一根柱子,柱子長0.3米,柱子寬0.19米。根據杭州市臨安區(qū)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局移交材料中的浙江通*建筑設計有限公司關于中天·溪珺庭飄窗嚴禁打鑿的情況說明:“1.本項目飄窗屬于承重結構,若打鑿會嚴重影響結構安全;2.本項目飄窗構造屬于外立面重要表現(xiàn)節(jié)點,若打鑿將嚴重影響立面效果;你的行為屬于違法進行房屋裝修,違反《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》第十條第一款之規(guī)定。另經查實,你為一年內第一次發(fā)生該違法行為。1.處罰款人民幣伍萬陸仟元整(¥56000.00);2.限行政處罰決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恢復位于杭州市臨安區(qū)錦北街道中天溪珺庭A3幢5**室擅自拆除的房屋內飄窗(屬建筑主體結構)。 因直接送達、留置送達、郵寄送達等方式無法送達,現(xiàn)依法向你公告送達《行政處罰(聽證類)告知書》(臨綜執(zhí)罰聽告字〔2025〕第000369號)。自公告之日起滿十日,即視為送達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第四十四條、第四十五條的規(guī)定,你依法享有陳述、申辯的權利。如你對本機關擬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、理由、依據及內容等有異議的,應在收到本告知書起3個工作日內向本機關提出書面陳述、申辯意見,或到本機關進行口頭陳述、申辯。同時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第六十三條、第六十四條的規(guī)定,你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。如你要求舉行聽證,應在收到本告知書后5個工作日內提出,逾期視為放棄聽證權利。如你為相關事項涉及商業(yè)秘密或個人隱私,不宜公開進行聽證的,應在舉行聽證的5個工作日前向本機關提出并說明理由。逾期不提供陳述、申辯意見,又不要求舉行聽證,本機關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。